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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省科技工作要点(讨论稿)
2004-02-27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技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方向,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促进新型工业化为中心,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全方位推进科技工作,努力营造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为科教兴鄂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技术支撑。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今年我省科技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力争比上年增长17%以上,达到430亿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700家以上,过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130家;申请专利7000件;完成省级重大科技成果登记700项;实现技术贸易交易额45亿元。为完成上述目标和任务,今年重点抓好以下科技工作:

一、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1、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力度,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通过主动跟进,集成全省大学、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等各方面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形成推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强大合力。努力实现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过1000亿元,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技工贸收入过1000亿元。

2、加快全省高新区和以武汉为龙头的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的建设。坚持以优势项目、特色基地、支柱产业为抓手,积极促进高新区与高校的“双高对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引导各高新区突出招商引资重点,落实招商项目;加强高新区的功能建设,促进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与市场需求等方面的紧密结合,努力改善高新区发展环境;加强对高新区的动态管理,组织开展高新区考评;争取省人大视察高新区和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一次高新区工作会议,使高新区真正成为我省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全省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

3、围绕新型工业化,以需求为导向,站在战略的高度谋划好项目。大力组织相关产业链发展的关键难题招标,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和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抓好70家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试点。

4、继续推进六个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针对光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农产品加工、新材料、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电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和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经济效益好的重点科技项目,力争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同时对16个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机制,加强实施课题的监控与调整。同时提出一批对加快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小康社会建设影响较大的新课题,作为新一轮重点科技项目矛以实施。

5、切实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全省优势、特色农产品板块经济建设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积极争取科技部粮食安全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开展农产品优质高效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继续实施《农产品加工产业化推进计划》,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开发,培植一批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加强与协调国家基因中心、农业科技园区等重点科技平台与示范区的建设;进一步抓好科技致富工程与科技下乡工作,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培植支柱产业发展,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6、积极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科技项目和公共卫生、疾病防治、生态保护、城市建设、防灾减灾等领域及公共安全等应急项目的科技攻关,着力提高人类生活质量和改善生存环境;以中药现代化为重点,加大生物工程药物开发力度,构建新药开发平台,推进新医药和新剂型品种产业化;积极培育环保产业,加强水环境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电力环保等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突出重点,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树立社会公众的可持续发展观。

7、积极拓展科技对外开放渠道,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拔尖人才和金融资本,促进国际科技合作;积极组织申报和执行中外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重点争取和实施与欧盟、独联体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提高技术合作层次和水平;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兴贸行动计划,推动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出口。

二、大力营造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8、争取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建设高新技术发展区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决定》早日出台;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我省《关于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业的若干规定》,积极推进《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订案)》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

9、编制湖北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科技计划服务经济的效能。进一步突出计划工作重点,削减项目(课题)数量,提高项目质量,重点组织实施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研制计划等为产业经济“板块”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的科技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完善科技计划网上申报系统,推行重点项目招投标制,实行申请结果反馈制度;建立统一的全省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适应财政拨款制度改革,以提高运行效率为原则,改革科技经费拨款办法,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方便基层。

10、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以提供公共科技产品为目标,加快建设知识创新、社会创业、科技成果转移、科技条件共享、创新创业融资等五大社会公共创新平台,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步伐。积极争取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配合与支持,重视发挥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行业工程技术中心和行业科技部门的作用,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与发改委、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共同筹资启动新建7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建和认定20个左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积极争取地球空间信息国家实验室国家环保产业基地等落户湖北。对现有的国家实验室、产业化基地、研究中心等,要探索全新的管理运行机制,使之成为高水平的国家科学研究基地。

11、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引导科技中介服务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大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软件产业化等专业孵化器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支持力度;继续择优扶持一批孵化器公共信息及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创业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及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等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着眼创业需求鼓励、促进孵化器的多样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孵化器的运行质量;继续择优扶持一批孵化器的公共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孵化器“种子资金”专项;注重示范引导,组织开展省级创业中心的认证工作,做好孵化器的交流与培训按照“共建协议书”要求,会同省人事厅、武汉大学,加强对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工作指导与支持。

12、继续实施人才和专利战略。继续抓好杰出人才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科技计划的调控作用,加强对科技团队和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青年科技队伍;要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科学配置资源,有针对性地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参与我省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前瞻性、战略性的知识和人才储备;要利用科技奖励及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等政策杠杆,通过奖励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人才,保护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激情,形成尊重创新成果、尊重创新人才的社会氛围;着力改变“重物轻人”的观念,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具体的科技工作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管理中的导向作用,强化科技评价体系中知识产权的比重,把获取专利作为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努力提高我省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

13、进一步落实各项鼓励科研院所转制的政策,加强转制院所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股权激励试点,实现转制院所运行机制的转变;积极稳妥推进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加强对公益类院所改革的支持,研究建立公益类院所新型的管理制度,增强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

14、结合"十五"重大科技专项检查、评估,探索实施新的科技评价办法,逐步建立科技信用体系。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与科技开发项目的投标,扶持民营科技园的发展,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强化自身素质和能力建设。

三、凝聚全社会科技力量,形成协调、高效的全省科技管理体系
15、认真贯彻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方针,会同省委组织部和省统计局继续做好市(州)县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战略研究,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6、明确重点,选准内容,当好参谋,做好服务,积极推进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学院与我省的合作。加强同科技界的紧密联系,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的咨询作用,推进科技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17、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指示精神,以优化县域科技创新环境为核心,以促进县域创新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增强科技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有针对性的重点支持一批不同类型的科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示范县市;按照突出特色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大对市(州)县有特色、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的优势产业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科技进步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显示度。

18、从战略高度上加强对市(州)县(区)科技工作的研究、谋划和指导,加强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自身建设,建立省、市(州)、县科技信息网络,促进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为市(州)县科技工作创造更大的工作空间。引导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正确处理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与发挥科技先导作用的关系,处理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普及的关系把科教兴鄂战略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

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为全省科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20、认真组织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21、加强科技宣传和全省科技周活动的组织,传播科技知识,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精神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科学技术植根于湖北,造福于湖北。

22、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昂扬向上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2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推进科技改革与发展,加速实施科教兴鄂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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